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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留學簽證  

 

如何辦理學生簽證F-1手續

凡是想要到美國修讀每週超過十八小時以上課程的人,都需要申請(F-1)學生簽證。所有申請學生簽證的申請人,包括曾經持有學生簽證而要再次申請的人,都必需透過預約親自前來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申請人必需提出一份由美國學校簽發的入學許可I-20表格。申請人也必需能證明有足夠的經濟來源以支付在美國的學業支出請注意,F 簽證最早只能在學校I-20 表格上,所列的課程開始日或生效日指定報到日前120天申請30天(含)內才會被准許入境美國。在您安排行程前往美國時,請慎重顧慮該日期。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必需將文件交給和本協會簽約的預約服務公司-台灣源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料處理中心做預先處理。資料處理中心的服務費是每人新台幣$320元。有關如何送交文件給資料處理中心做預先處理的詳細說明,請查閱該中心網站 http://www.visaagent.com.tw/

線上申請美簽辦理流程

線上申請者請務必列印最新版之申請表格,於面談時出示。

請於面談當天攜帶面談預約單、新舊護照、申請表正本、兩張劃撥收據正本(分開劃撥,每人二張)與其他相關文件,準時前往美國在台協會內的台灣源訊櫃檯貼完條碼後,再進行面談程序。

申請步驟:

 

 

 

請至郵局劃撥繳納下列兩種費用:
1. 請至郵局劃撥繳納下列兩種費用:
1. 美國簽證申請費美金 131 (目前為新台幣$4,585元,每月隨匯率機動調整,劃撥繳納前請上AIT網站確認最新金額) 
 劃撥帳號:19189005
 戶名: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
 ※ 此申請費用恕不退還
2. 資料處理服務費新台幣320
 劃撥帳號:19832104
 戶名:臺灣源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請務必繳納上述費用並於面談時攜帶正本收據,此兩項費用的收據自繳納日起一年內有效。此正本收據視同現金,請務必妥善保存。收據影本恕不接受

FMJ 簽證申請人需另外繳交 SEVIS I-901 費用,SEVIS要繳的金額是美金 $200 詳情請參考美國在台協會網站。

請準備所有新舊護照及按申請學生(F)或(M)簽證 所需文件準備 。

 

請依照線上申請系統說明填寫您的表格 (流程圖)

  1. 申請表格需以英文確實填寫
  2. 列印已完成的表格(共有三頁:DS-156正面,DS-156反面及注意事項),貼上照片及簽名。(照片規格請按這裡)
  3. 填寫其他必備申請表格(DS-157(女生免填)DS-158),下載PDF格式空白表格填寫。或利用傳真機撥打24小時語音服務專線(02)2547-4898,傳真回傳申請表
  4. 申請表格如需修改,請重新進入線上申請系統,輸入護照號碼及簽證類別,利用注意事項(第三頁)所提供之條碼編號登入修改,並列印最新版之申請表格

 

 

 

所有年滿十四歲到未滿八十歲的申請人都必需預約,並親自前往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面談。

線上表格填寫完後,列印出的第三頁(注意事項)列有您預約面談所需的密碼(或按這裡查詢),請立即到預約系統安排前往美國在台協會面談的日期並列印出您的面談預約單。

預約系統顯示自次一個工作天至60天內的範圍,尚有剩餘名額的時段即可預約,請按這裡依據簽證類別查詢可預約時段。

未滿十四歲及已滿八十歲的申請人,不需預約也無須面談,可直接送件,請參考美國在台協會網站

 

每位年滿十四歲到未滿八十歲的申請人皆須出示面談預約單始可進入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進行面談程序,請在預定的日期及時間,依照預約單上所列檢核表備妥您的文件。

必備文件:

  1. 面談預約單
  2. 有效護照(持照人需在護照上親自簽名)
  3. 兩張郵局劃撥收據(分開劃撥,每人二張)
  4. 申請表格(DS-156請列印線上申請表格,第一頁及第二頁,非線上申請表格恕不受理)
  5. 下載填妥表格:DS-157/DS-158應備文件

 輔助文件

  1. 所有舊護照
  2. 其他輔助文件

至美國在台協會內的台灣源訊櫃檯,貼完條碼後再進行指紋採集和面談。

 

核發的簽證及護照將透過快遞服務交還給申請人。

快遞申請表在非移民簽證科的等候大廳內即可取得,在簽證申請被核准後請至快遞服務窗口完成處理手續。申請人可以從超峰快遞的網站查詢護照的遞送狀況。

 

線上申請者請務必列印最新版之申請表格,於面談時出示。

線上申請方式的優點為手續簡便,您隨時隨地可以透過網路填寫申請表,並立即在線上預約您的面談日期,於面談當天再前往美國在台協會即可。

下列為AIT網站上對申請學生簽證要求,必備文件:

1.      面談預約單。

2.      有效護照(需簽名)

3.      申請表格(DS-156DS-157(女生免填)DS-158)

4.      二張郵局劃撥收據。

5.      應備文件:I-20(申請人應該在第一頁下方簽名)SEVIS繳費收據

下列為AIT網站上對申請學生簽證要求,其他輔助文件:

l   財力證明,證明足以支付在美第一年學費及生活費,同時會有持續的經濟來源支付所有求學費用。

l   如有之前的護照,請一併提出。如因遺失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提出過去的護照,請提出一份自1983年至今的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有關申請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的詳細說明,請參考台灣移民署的網站

l   請一併提出最近所就讀學校的所有成績單。(重新申請簽證的續讀生必須攜帶在美國所有課程成績單。)

l   全戶戶籍謄本。

l   若您曾經更改姓名,請在DS-156申請表上註明您之前的姓名。

如果求學的費用是由他人資助,則申請人應該提供文件說明其與資助者的關係。申請學生簽證必須要證明其在原居住地有足夠的約束力,能迫使他在美國學業完成後會回到自己的國家。在面談當時只要將護照,申請表格,及I-20遞交給面談官員。有需要的話,官員會要求其他文件。

補充說明:

1.護照發還 :

在遞交簽證申請文件給美國在台協會的人員後,請至快遞服務窗口完成遞送的處理手續。這項服務是由超峰速件運送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台幣 $170 元的費用提供。貨到付費。美國在台協會預計申請人可以在領事官員決定核發簽證後三個工作日透過快遞服務領回護照。申請人可以從超峰的網站http://www.express.com.tw/ ,查詢護照的遞送狀況。所有申請人請注意:各個申請案件的處理時間可能會視個人的情況及其他特殊規定而不同。美國在台協會建議申請人在預定出發日前儘早提出申請。

2.持學生簽證入境美國時,您通常可以獲准停留的期間是您學生身份的期間。也就是說,只要您一直是全職就讀的學生您都可以停留在美國,至於已經完成I-20上所列課程,在離開美國前則可以有以下的額外停留時間。

 F-1 學生額外的60天,用來準備離開美國或轉入另一所學校用。

所以若想提前赴美,可申請語言學校先去適應美國生活及加強英文能力,再到研究所報到就讀,若有此需求捷進提供代理語言學校免費服務一所,可請1樓服務人員(TEL02-2388-6888分機1415)安排諮詢服務。

捷進祝各位會員順利通過面試申請到學生F-1簽證。

資料來源:美國在台協會

 

加拿大留學簽證

 

一般而言,加拿大簽證分下列幾類:

  • 觀光簽證:一般旅客用的簽證。三個月以下的遊學,使用觀光簽證即可。

  • 學生簽證:學習6個月以上課程者。攻讀學術性,專業訓練課程者。

  • 工作簽證:應聘到加拿大工作,必須申請工作簽證。

  • 過境簽證:在加拿大停留四十八小時以內,並且持有前往第三國(如美國)的簽證。既使此行是去加拿大觀光,只要停留時間不超過四十八小時即可使用此簽證。過境簽證免費。

   如何申請學生簽證?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
地址:(105)台北市復興北路369號2樓
領取申請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時,下午14:00至16:00時,
攜申請人護照資料頁影本一份領取申請表格。
送 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 - 11:00時。
領件: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4:00 - 16:00時。(請收到通知後再來領件)
費用:新台幣$3,125
付費方式:
  • 銀行:匯豐銀行;分 行:建國分行;銀行代號:081
  • 帳戶名稱: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 帳 號:008-077737-388
  • 簽證手續費可由任何一個銀行以跨行電匯方式繳納。

如果您打算在加拿大的停留期間超過6個月,就必須通過體檢。領取的申請表附有體檢表及體檢指定醫師名單,請儘快在開課前4星期前完成體檢。

學生簽證申請表外,並請附上

  • 護照正本學校入學許可2份。(正副本皆可)
  • 父母財力證明,例如:銀行存款證明。
  • 18歲以下之申請人,則必須要有一位居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移民做監護人,並請附上公證過了的監護信函。還必須附上一份公證過了的父母委任書,委任一位居住在加拿大的公民或移民做您的監護人。
  • 手續費(送件後概不退費)該筆費用約為:新台幣$3,125
  • 學生簽證申請表。
  • 學生簽證核發後,簽證處會以信件或電話通知您領件。

注意:

  1. 在前往加拿大時,請隨身攜帶學校之入學許可,以便在入關時提供移民官查驗。
  2. 您在完成課程後是必須離境,而不可繼續就讀或轉校就讀。
  3. 如果您考慮在完成短期課程後繼續就讀,那麼您應在抵加拿大前就先申請學生許可證。   

加拿大駐台灣貿易辦事處
地址:台北市復興北路365號13樓。
電話: (02) 2544-3000。
簽證組 Fax:(02) 2544-3594
領事護照暨行政管理部門 Fax:(02) 2544-3592
電子郵件: tapei@dfait-maeci.gc.ca

資料來源:加拿大駐台灣貿易辦事處

 

英國留學簽證
 

學生簽證應備之文件:

  • 護照正本(含6個月有效期)
  • 申請表
  • 身份證影本
  • 有效護照或其他旅遊證件
  • 六個月內所拍攝之近照一張(二吋大小及淺色背景)
  • 簽證費 2,300
  • 在說明中所要求之其他文件(請參照申請表格和說明)
  • 學校所開立之入學許可證明並自備影本。
  • 英語先修課程入學許可(如被要求)。
  • 英語能力檢定資格(如IELTS或TOEFL成績)。
  • 最高學歷證明並自備影本。
  • 最高學歷證書正本(或在學成績單正本/學生證正本)
  • 財力證明正本(存款證明)
    (1)銀行活期或定期存款,若是家長提供的費用,須家長同意書
    (2)存款金額約學費+生活費
    銀行開立包含學費及生活費之存款證明,此存款證明必須是填妥表格後一個月內由銀行所開出之證明或存摺。
  • 之前在英國就讀之紀錄。
  • 18 歲以下之學生須附父母同意函 ,父母同意函表格

注意:

  1. 簽證費以當地幣值支付且不定期調整
  2. 簽證費含申請作業費
  3. 如申請被拒絕,簽證不予退費

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
地址:台北市100仁愛路二段99號福記大樓10樓
電話:(02) 2192-7045
傳真:(02) 2393-1985
電子信箱: visa@btco.org.tw

  • 英國學生簽證的作業時間可能延長

依照英國內政大臣Mr. David Blunkett在4月22日對國會的報告,內政部現正制定英國認可之私立學校名冊。

申請至私立教育機構就讀之學生簽證申請者,應體認其申請進度可能會有相當程度的延遲。

資料來源: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

 

澳洲留學簽證 

 

何時辦理學生簽證:

在辦理學生簽證之前,應先申請學校,得到學校的Offer Letter後,繳交學費及健康保險費給學校。學校在收到學費及健康保險費後便會核發入學許可(CEO Form)或海外學生註冊確認書。接到上述文件,連同簽證必須之証件,即可提出學生簽證申請。

澳大利亞簽證服務處簽發學生簽證予有意往澳洲全時間修讀註冊課程的學生。註冊課程乃指由澳洲當地的課程提供者經教育科學及培訓部註冊後,向海外學生提供的培訓課程。

簽證申請請參閱學生簽證說明書 (1160i ) 及臨時入境 - 海外學生系列手冊,手冊可至移民局網站免費下載,或至本辦事處購買。您的電腦如果沒有安裝 Adobe Acrobat Reader ,請至Adobe's web site 免費下載 Adobe Acrobat Reader。

審查標準
審查標準是依照您的國籍(請參閱 country assesment level(Form 1219i) 以及您所申請的簽證附屬類別來決定。詳細標準請參閱表格 1219i移民局網站

附屬類別
學生簽證類別分為七種附屬類別,如果您打算研習一種以上的課程,您的簽證類別應以您預備研習的主要課程為主。

電子學生簽證
自2004年1月1日起,若您年滿18歲且符合學生簽證之第一級審查標準,您必須直接透過移民、多元文化暨原住民事務部之網站申請電子學生簽證 (審查標準是依照您的國籍以及您所申請的附屬類別來決定,目前臺灣護照持有人申請下列學生簽證須符合第一級審查標準:

  • 附屬類別570 - 英文語文課程
  • 附屬類別573 - 高等教育課程
  • 附屬類別574 - 碩士暨博士課程
  • 附屬類別575- 非文憑大學先修班

請注意,您必需在申請簽證時下載具TRN號碼之體檢表格並遞交至指定之體檢醫師處進行檢查,您的體檢報告及x光將由醫院直接寄送至台北的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若您未符合第一級審查標準您仍需至本辦事處申請,所需文件如下】:

  1. 簽証費新台幣一萬一千七百圓整。
  2. 簽証申請表157A並附2吋近照一張。
  3. 電子海外學生註冊確認書(Electronic Confirmation of Enrollment for overseas students)。請注意:您只能在澳洲開課日期九十天內提出申請
  4. 身份證,戶口名簿,或戶籍騰本(※請同時提出正本及影印本,任一即可)。
  5. 護照正本及身體檢查報告。
  6. 如果您未滿十八歲,請提出下列其中一項証明(詳細請參閱學生簽證申請表):
  • 您的父母或擁有您的監護權之人士,將會與您同行前往澳洲;

  • 或者您的父母或擁有您的監護權之人士已經安排您與在澳洲之年滿21歲以上的「親戚」同住;例如:兄弟、姊妹、祖父母、叔舅、姨嬸或甥姪等【需由在澳洲之親戚提出一份證明關係之宣誓聲明- Statutory Declaration】及【良民證】;

  • 或者由您即將就讀的澳洲教育單位提出一份簽妥之聲明,證實其將負責您在澳洲的各項生活安排;例如:住宿、支援、及一般福利措施。

  1. 財力證明。( 請提出文件證明您具有足夠的資金,可支付﹝包括本人,配偶及子女,不論其是否計劃與您前往澳洲與否)您在澳就學之第一年所需。例如銀行存款證明(須為三個月內之有效正本文件)。若財力證明由一家以上金融機構提出,則其證明文件之有效截止日期均為同一日。若財力證明非由家庭成員出具,則出具人須提出聲明以證明此資金可為您所動用。有關如何核算出您所須之資金額度,請洽澳大利亞簽證服務處或參閱 www.australia.org.tw/vis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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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簽證服務處
110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605室
電話:886 2 8725-4250
傳真:886 2 2757-6040
電子信箱: aciovas@tpts1.seed.net.tw

諮詢專線
學生簽證諮詢:(02) 87254250 ext 291
簽證諮詢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 13:30 - 16:30
收件及領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 - 12:00

資料來源:澳大利亞簽證服務處 

 

辦理中華民國護照注意事項

 

需準備文件:

  • 身分證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二份
  • 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
  • 最近2吋照片2張(彩色)
  • 如有舊護照,請攜帶舊護照
  • 護照規費:新台幣$1200元
  • 通護照申請書乙式兩聯

注意事項

  • 需4日工作天
  • 未滿20歲需附監護人同意書
  • 役男需備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核准申請書
  • 如英文名有特別拼音請附證明文件(如I-20)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台北局本部
地址:台北市濟南路1段2-2號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3-5樓)
電話:(02)2343-2888
台中辦事處
地址:台中市黎明路2段503號1樓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廉明樓)
電話:(04)2251-0799
高雄辦事處
地址:高雄市成功一路436號2樓
電話:(07)211-0605
花蓮辦事處
地址:花蓮市中山路371號6樓
電話:(03) 833-1041